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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65体育投注   添加日期:2017/8/31 22:04:10  字体:   本文已有人浏览

关于印发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院党〔2012〕39号)

各院(部)党总支(支部),机关直属各支部:

为切实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现将《365体育投注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365体育投注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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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期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需要,切实提高365体育投注党员管理工作水平,使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365体育投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三条  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指导监督。教职工党员档案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学生党员档案由各院党总支负责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分类整理。

第四条  各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是本院学生党员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一名思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专门负责本院学生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院党总支需调阅本院学生党员档案的,应做好审批登记工作。外单位需调阅党员档案的,需持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和借阅人身份证,在管理人员查实并登记后,方可就地查阅。除因工作需要党委组织部调用外,严禁将档案借出带走。严禁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

第六条  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党员档案归档材料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思想汇报;

3.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5.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

6.政审原始材料;

7.党支部政审综合材料;

8.入党志愿书;

9.预备党员考察表;

10.转正申请书;

11.预备期思想汇报;

12.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预备党员档案归档材料包括以上1—8项共8种材料,正式党员档案归档材料包括以上1—12项共12种材料。

第七条  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需打印的材料均用A4型纸打印。

2.按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档案需归档的1—7项材料按顺序整理后,在左上角钉上书钉装订成一份,夹在《入党志愿书》中;预备党员转正后,把9—12项材料按顺序整理后也装订成一份,夹在《入党志愿书》中。

3.相关材料必须书写工整,页面规范,不出现错别字;签字及用印正确、清晰。

(二)具体要求

1. 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应是本人亲笔手写(用16K的稿纸、黑色水笔书写);其中思想汇报应不少于8篇,并按时间先后排列,在左上角用钉书钉装订成一份。

2. 政审原始材料:本人所在村委(居委)会党组织出具的包括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政审材料,个人高中(大学)毕业学校所开具的政审材料。

3.党支部政审综合材料:标题为“关于×××同志的入党政审综合材料”,落款为“×××党支部”并加盖党支部印章。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党委组织部统一下发,按表中规定栏目规范填写。

第三章  教职工党员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 新发展本校教职工党员档案材料由各党总支负责整理,新聘任教职工党员档案由党总支负责登记,交校党委组织部统一保管。

第四章  学生党员档案的管理

第九条  学生党员档案按一人一袋整理密封,各院党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学生党员档案进行分类存放,如:各支部党员、预备党员、正式党员、专科生党员、本科生党员等。各院党总支要建立健全党员档案的定期收集整理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制度、定期核查制度、接转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第十条  各院党总支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后,将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批。组织部审批后,由各院党总支领回并整理归档。

第十一条  学生党员在校内跨党总支(支部)转移组织关系后,学生党员原所在党总支(支部)与转入党总支(支部)要衔接做好党员档案交接工作。

第十二条  新生党员档案的管理

(一)新生党员(含插班生党员)在入学时,凭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把自带的党员档案及时交到所属的院党总支。各院党总支要认真做好新生党员信息登记和档案整理、收集工作。接收档案时,要仔细审阅、鉴别,发现材料不全或有质疑的,要查明原因,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及时更正补齐。

(二)各院党总支整理每位新生党员档案后,详细填写《新生党员信息表》(附后),报组织部备案。

第十三条  毕业生党员档案的管理

(一)自2012届毕业生开始,党员档案在毕业前由各院党总支按班级学号顺序负责整理,随学籍档案一并由毕业生本人签领。凡确定接收单位的,由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凡未确定接收单位的待接收单位确定后,有本人持有院总支出具的证明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关系迁出手续(限两年择业期内)。

各院党总自制毕业生党员档案签领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学号、毕业时间、领取人签名及时间)一式二份,经毕业生签领后,其中一份交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往届毕业生党员的档案由各院党总支负责整理、保管,当申请组织关系转出时,各院党总支将其党员档案密封包装、贴好封条、加盖党总支公章,档案交由本人签收后,持有关证明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经办人应向毕业生本人详细交代注意事项,严禁私自开拆档案袋。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