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院党〔2014〕27号)
各院(部)党总支(支部),机关直属各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结合全省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校党委于2011年11月制定印发了《基层组织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院党〔2011〕37号)。
该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以来,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对照考核评分要求,规范党务管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使党建工作有效服务学校改革发展,为促进学校稳定和谐,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发挥了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上报省委高校工委《强化党务干部培训 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14年全省高校组织部长培训班暨组织工作研讨班上,被选为交流材料并荣获一等奖。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高校党建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使学校党建工作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又与时倶进地服务学校全面深化改革、促进转型发展,为办好应用技术型大学提供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完善了《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现予印发,(院党〔2011〕37号文件即行废止)。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进一步开创学校党建工作新局面。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