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维持稳定的教学秩序,制定本规定。
一、各院(部)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及授课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开课或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二、课程表是严格按教学计划进行编排的教学文件,是教学计划的具体体现,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的安排,在规定时间上课,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若有正当理由确需改动时,必须由院(部)于每学期开课前提出书面意见,上报教务处统筹安排。
三、教师因故需要临时调课、停课时,必须履行有关手续,应事先填写《365体育投注教师调停课申请表》(一式三份),经院(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且备案后方可临时调课或停课,并通知学生及相关教学部门。
四、教师有急事或急病不能来校办理手续时,应通过电话等方式,至少在上课前一小时向院(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由其代办手续,代办人在上课前报教务处备案并按要求办理调停课手续。
五、教师因公、因私调课每学期限两次。因公派出需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方可调整。
六、凡属相互调课的,由主动提出调课一方(原任课教师)填写《365体育投注教师调停课申请表》(一式三份),非主动调课的一方(拟接替教师)同意。属停课的,应在办理停课手续的同时与教务处协商安排好学生的补课,明确补课时间、地点,一般不予顺延。
七、因教学内容调整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课时的,属于教学计划的调整,应在排课之前,院(部)按程序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八、学校统一安排的全校或局部调停课,不属于教师调停课,但应由任课教师与教务处协商作好补课安排,并通知各院(部)及学生班级。
九、各院(部)应严格控制调停课,保持教学秩序稳定。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365体育投注关于调课、停课、调换任课教师的暂行规定》(院行〔2012〕252号)同时废止。
十一、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