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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弃物来源及处置方法

365体育投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字体:

一、实验室废弃物来源


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和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


1.包括硫化氢、氢氰酸、四氯化碳、氯仿、苯系物、二氧化硫、氨、汞蒸气、乙炔气、氢气、氮气等废气。


2.实验中产生的酸碱废液、重金属废液、有机溶剂废液、含酚及氰化物废液,还包括配制的过期溶液、标准、试剂等。清洗各种实验用具和设备(各种玻璃容器、进样瓶、制样设备等)时产生的废液、缺失标签标识的各种液体试剂。


3.包括报废或缺失标签标识的固体试剂、废弃包装物、废弃的钢瓶气、生物实验废弃培养基等固体废弃物。


4.设备冷却装置(如各种蒸馏冷却装置、仪器设备冷却装置等)产生的废液。


5.环保设施内置的吸附剂(如:活性炭)或吸收液,设备设施泄漏液等(如废气吸收装置产生的废液,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渣)。


6.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未检剩余样品,不明来源且成分未知的其他检测样品。


7.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检测样品、放射性材料制作的仪器部件。


8.试剂、设备的内外包装材料等。


二、废弃物处理原则


1.实验室废弃物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收集、储存、处理,减少污染物的环境排放。需要进行准确辨识、分类收集、储存及规范化处置。避免污染环境空气和水体,产生安全隐患或生态健康问题。


2.一般固体废弃物,如试剂及设备外包装材料(纸箱、纸板,木条木块、泡沫、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循环使用,变废为宝。


3.一般设备冷却水经使用后仅水温有所升高,这类废液不经处理就可排人水体或外部排水管网。有的经简单的处理还可重复使用,用于实验用具的清洗等过程。


4.一般无机废液经处理后可以直接排至外部管网,有毒的低浓度废液则采用适当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然后再排入外部管网。


5.具有急性毒性、浸出毒性或具有易燃性、反应性(易爆性)或具有感染性的实验室废弃物要分类收集、储存、必要时交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6.对于含少量被测物和其他试剂的高浓度有机溶剂应回收利用。


7.根据废弃物性质确定储存容器和储存条件,不同废液一般不允许混合,应避光、远离热源,以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废液储存容器必须贴上标签、写明种类、储存时间等信息。


8.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通过无害化利用或处置后产生的废弃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包括:供实验室化验分析或科学研究使用的固体废弃物样品;工程施工中产生的按照法规或标准要求可就地处理的物质;符合相关法规和排放标准要求可排入环境水体或者市政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的废水、污水;经过物理、化学、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后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废水;符合法规或标准要求可以直接排放的废水、污水;废酸、碱中和处理后产生的满足法规或标准要求可以排放的废水等。


三、废液处理方法


1.无机废液处理


含汞、铬、铅、镉、砷、酚、氰的废液及废碱、废酸溶液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有机废液或含放射性物质的废液,则需经适当处理或回收利用,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才可排人水体或外部排放管网。


(1).含汞废液:若不小心将金属汞散落在实验室里(如打碎温度计)必须及时清除。如用滴管或用在硝酸汞的酸性溶液中浸过得薄铜片、铜丝收集于烧杯中用水覆盖。散落在地面上的汞颗粒应撒上硫磺粉,生成毒性较小的硫化汞;或喷上用盐酸酸化过的高锰酸钾溶液(5:1000体积比),过1至2小时后清除;或喷上20%三氯化铁水溶液,干后再清除(但该方法不能用于金属表面,会产生腐蚀)。对于含汞废液的处理,可先将废液调至PH8~10加入过量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生成硫化铁沉淀可将硫化汞微粒吸附沉淀,然后静置分离,清液可排放,残渣可用焙烧法回收汞或制成汞盐。


(2).含铅、镉废液:用碱将废液PH调至8~10,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再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沉淀物可与其他无机物混合进行烧结处理,清液排放。


(3).含铬废液:含铬废液中加入还原剂,如硫酸亚铁、亚硫酸钠、铁屑,在酸性条件下将六价铬还原成三价铬,然后加入碱,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钙碳酸钠等,使三价格形成Cr(OH)3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干燥后可用焙烧法处理,使其与煤渣一起焙烧,处理后可填埋。


(4).含砷废液:加入氧化钙,使PH为8,生成砷酸钙和亚砷酸钙沉淀,在Fe3+存在时共沉淀。或使溶液PH大于10,加入硫化钠,与砷反应生成难容、低毒的硫化砷沉淀。产生含砷气体的试验要在通风橱中进行。


(5).含酚废液:低浓度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使酚氧化成水和二氧化碳。高浓度可使用丁酸乙脂萃取,在用少量氢氧化钠溶液反复萃取。调节PH,进行重蒸馏,提纯后使用。


(6).含氰废液:在通风橱内进行,低浓度氰化物废液可加入氢氧化钠调节PH为10以上,再加入3%的高锰酸钾粉末,使氰化物分解。若是高浓度的,可使用碱性氯化法处理,先用碱调至PH为10以上,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经充分搅拌,氢化物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氮气,放置24小时排放。含氰化物废液严禁与酸混合,生成挥发性有剧毒的氰化氢气体。


(7).混合无机废液:互不作用的废液可用铁粉处理。调节废液PH3-4,加入铁粉,搅拌半小时,用碱调节PH 9左右,搅拌10分钟,加入高分子混凝剂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物作为废渣处理。废的酸碱可中和处理。


2.有机废液处理


一般有机废液是指含有由C、H、O元素构成的物质,如醇类、酯类、有机酸、酮及醚等。对于废液中的可燃性物质,可采用用焚烧法处理。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可燃性物质低浓度的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进行处理。含有重金属的有机废液,如采用用焚烧法处理,要保管好焚烧残渣。对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采用生物分解的方法,达标后排放。


含石油、动植物性油脂的废液,包括含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轻油、重油、润滑油、切削油、机器油、动植物性油脂、固体脂肪酸等物质的废液,具有可燃性,可用焚烧法处理。如焚烧含重金属的机油之类的废液,要保管好焚烧残渣。对其不易燃烧的物质或低浓度的废液,可选用吸附法、溶剂萃取法、氧化分解法、水解法、生物化学处理法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2.1焚烧法


将可燃性物质的废液,置于燃烧炉中燃烧。如果数量很少,可把它装入铁制或瓷制容器,选择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烧。点火时,取一长棒,在其一端扎上沾有油类的破布,或用木片等东西,站在上风方向进行点火燃烧。且须监视至烧完为止。 


对于难燃烧的物质或含水的高浓度有机类废液,可把它与可燃性物质混合燃烧,或者把它喷入配备有助燃器的焚烧炉中燃烧。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如多氯联苯等,会排出一部分还未焚烧的物质,要加以注意。对燃烧中会产生NO2、SO2或HCl之类有害气体的废液,必须用配备有洗涤器的焚烧炉燃烧,用碱液喷淋产生的燃烧废气,除去其中的有害气体。对固体物质也可将其溶解于可燃性溶剂中进行焚烧处理。 


2.2溶剂萃取法


对含水的低浓度废液,选择合适的与水不相混溶的溶剂,如正己烷等进行萃取,分离的溶剂层进行焚烧。水层中残留的溶剂再用吹入空气的方法吹出。用溶剂萃取易形成乳浊液之类的废液,不能用此法处理,要用焚烧法处理。


2.3吸附法


用活性炭、硅藻土、矾土、层片状织物、聚丙烯、聚酯片、氨基甲酸乙酯泡沫塑料、稻草屑及锯末之类能良好吸附溶剂的物质,使其充分吸附后与吸附剂一起焚烧。 


2.4氧化分解法


对于含水低浓度有机类废液,对易氧化分解的废液,可以用H2O2、KMnO4、NaC1O4、HC1O4及废铬酸混合液等物质,将其氧化分解。然后按照无机类废液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2.5水解法


对含有机酸或无机酸的酯类、部分有机磷化合物等容易发生水解的物质,可加入NaOH或Ca(OH)2,在室温或加热下进行水解。水解后若废液无毒害时,进行中和稀释后即可排放。如果含有有害物质,须采用适当的方法如吸附等加以处理。


2.6生物化学处理法


利用微生物的生物化学作用处理各种废水的方法,可分为需氧处理法和厌氧处理法。


如含有乙醇、乙酸、动植物油脂、蛋白质、淀粉、纤维素等的有机废水,可以采用需氧处理法,通过曝气增加水中的溶解氧,利用活动的需氧微生物将污水中的有机物分解成二氧化碳、氨和水;在水中缺乏溶解氧的情况下,利用活动的厌氧微生物将污水中的有机物水解、酸化、转化成为甲烷、二氧化碳、硫化氢、氨和水的方法。


四、生物废弃物处理


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是生物性废弃物,包括检验实验室采集的血液、尿液、粪便、痰液、呕吐物等标本;包括一次性使用的卫生防护用品、细菌培养基、细菌阳性标本等。我们可以根据病源生物特性选择合适的储存容器和储存地方,专人进行消毒或分类收集,及时烧毁。液体废弃物一般可用漂白粉进行消毒杀菌,可燃性固体废弃物要进行分类收集,及时焚烧;非可燃性固体废弃物收集前进行消毒,然后分类收集、处理。例如:


1.一次性使用的制品如手套、帽子、工作物、口罩等使用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烧毁。


2.可重复利用的玻璃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等可以用1000-3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2-6h,然后清洗重新使用,或者废弃。


3.盛标本的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15min.或者用1000mg/L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6h,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的,用压力蒸汽灭菌后使用。


4.微生物检验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高压蒸汽121.3℃灭菌30min,趁热将琼脂倒弃集中处理。


5.尿、唾液、血液等生物样品,加漂白粉搅拌后作用2-4h,倒入化粪池或厕所,或者进行焚烧处理。


五、放射性废弃物处理


按照《放射性废弃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


一般实验室的放射性废弃物为中、低水平放射性废弃物,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弃物收集在专门的储存桶内,桶的外部有醒目的标志,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长短,分别采用贮存一定时间使其衰变和化学沉淀浓缩或焚烧后掩埋处理。例如: 


1.放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短(如:碘131、磷32等)的废弃物,用专门的容器密闭后,放置于专门的贮存室,放置十个半衰期后排放或者焚烧处理。


2.放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较长(如:铁59、钻60等)的废弃物,液体可用蒸发、离子交换、混凝剂共沉淀等方法浓缩,然后装入容器集中埋于放射性废弃物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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