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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6205(豫) 国标代码:13500 专升本代码:6206(普通) 6581(退役士兵)

365体育投注章程

  Www.Sqgxy.edu.cn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9日       已有人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和科教兴豫战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制定本章程旨在规范办学行为,促使学院按照高等教育规律办学,促进学院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第三条  学院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履行职责,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章 校名、校址、办学性质


    第四条  校名:365体育投注。
    第五条  校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
    第六条  办学性质:365体育投注由商丘兴华教育投资集团举办,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三章 办学层次


    第七条  学院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学制4年。实行学分制,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毕业证书,依法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  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施行学院信息公开,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内部活力,提高办学质量;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九条  学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成立董事会,理事会为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董事会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学院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学院依法办学。河南省教育厅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办学经费由举办者商丘兴华教育投资集团投入和学院学费收入解决。
    第十条  学院内部实行院、系(部)两级管理,系(部)在院长领导下,组织开展教学、科研及学生管理等工作。系(部)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五章  办学定位


    第十一条  学院立足商丘,辐射周边,面向河南,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本着“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重应用”的人才培养要求,依托商丘兴华教育投资集团,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特色鲜明的主要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教学型本科院校。

第六章  办学宗旨


    第十二条  学院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公益性原则,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师资建设为根本,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第七章  办学规模


    第十三条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办学条件,到2015年,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控制在8000人,其中,本科生5000人左右,专科生3000人左右。以后根据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办学规模。

第八章  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


    第十四条  以适应商丘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基本原则,重点发展工学,适当发展人文学科、管理学学科、社会学科。根据社会需求和实际办学条件,逐步增设本科专业。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要求,依托集团企业经营领域,适时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待条件具备后,增设研究生教育。

第九章  教育形式


    第十六条  学院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适度发展继续教育。

第十章  内部运行机制


    第十七条  学院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依法成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学院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决策权。董事长为学院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由学院的举办者及其代表、院长和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学院的董事会由7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任期为4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董事名单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董事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董事长或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召集,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董事会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的同意。董事会的权力主要是:聘任、解聘院长;修改学院章程;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学院的分立、合并、终止;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意见》以及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建立学院党委和各级党的组织,建立党委领导下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学院建立健全团学组织,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充实包括辅导员在内的党务干部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立健全维护学校稳定的体系和长效机制。
    第二十一条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依法保障学院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任副院长、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和工资分配;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评估;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  学院成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设置、教学科研计划,评定教学科研成果,组织学术活动。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开展学位审查评定工作。

第十一章  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


    第二十四条  365体育投注办学经费主要由商丘兴华教育投资集团投入和学费收入供给。学院现有总资产3.74亿元(固定资产2.95亿,历史成本计价),其中举办者投入2.1亿元。没有国家财政和公办学校介入的情况。学院按照国家、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依法收取费用。
    第二十五条  学院财产在学院存续期间归学院所有,学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学院举办者商丘兴华教育投资集团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其投入不要求回报,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第二十六条  学院依法设立财务管理机构,配齐财会人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使用并严格管理教育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谨防浪费和流失。
    第二十七条  学院依法接受上级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同时,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依法对财产、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十二章  举办者与学院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八条  商丘兴华教育投资集团为学院的举办者。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学院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并逐步增长;鼓励支持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学院开展境内外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审批学院发展规划、基本建设项目;对学院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实行监督;依法保障学院办学自主权。
    第二十九条  学院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学院章程以法自主办学;组织实施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招生并实施学籍管理与奖惩;管理和使用学院的教育教学设备;享有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学院董事会会议决议;依法维护举办者合法权益;依法接受上级和政府督导专员的监督。
   第三十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指导学生的学习,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享受公办院校同等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教育,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一条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实践、学生社团活动;按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相应学分,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对学校、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章  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  学院变更名称、层次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必须经学院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举办者的,须由举办者提出,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对学院财产进行清算,经学院董事会通过,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三条  学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学院董事会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审批机关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后予以批准。
    第三十四条  学院院长的变更,由学院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予以解聘、聘任。变更其他事项,报审批机关备案,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学院自行终止:学院因资金发生严重困难,无法正常运转;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学院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坚持办学;因其它重大原因,经董事会一致同意终止。
    第三十六条  学院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学院停办或合并时,须在审批机关或有关机关指导下进行资产的清理,办学积累部分继续用于教育事业; 举办者投资的资产处置程序为:首先用于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其次用于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再次用于偿还外债,清偿以上债务后,剩余部分按有关法律、 法规由举办者商丘兴华教育投资集团自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学院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并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销毁印章、注销登记后即可终止。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

    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学院董事会。本章程的修改首先由院长提出动议,经学院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赞成通过,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学院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