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学生宿舍管理量化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27浏览次数:1

为实现学生宿舍管理的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健康、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365体育投注学生管理规定》和《365体育投注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量化考核办法。

第一条  宿舍安全、纪律

(一)学生公寓楼道两侧、公共洗手池处配备洗衣设备,学生需投币或网上支付使用,为避免影响大家休息,22:00后禁止使用,违者扣3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宿舍内严禁使用哑铃、铅球等有安全隐患的硬质健身器材,违者扣3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学生在22:00前应返回宿舍,22:00后返回宿舍的学生视为晚归,违者视情节扣3分及其以上,给予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夜不归宿者视情节每人次扣5分及其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四)严禁在公寓楼内吸烟、喝酒、打架斗殴、骂人、赌博、打球等,视情节扣5分及其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五)不服从生活导师管理,或在公寓内无理取闹,或公然顶撞、辱骂管理老师者,视情节扣5分及其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六)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各种商业活动,违者除没收其商品外,视情节另扣5分及其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七)严禁在宿舍内利用网络浏览不健康网站、从事非法活动等,视情节扣5分及其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八)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视情节扣5分及其以上,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在寝室留宿异性者,扣10分及其以上,并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九)乱接电线、使用违章电器,扣5分及其以上,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因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在宿舍内做饭、点蜡烛、燃烧物品导致火灾险情者,扣10分及其以上,给予记过处分;导致火灾造成严重损害和恶劣影响者,扣15-20分,除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并给予留校察看及其以上处分。

(十)在学生宿舍楼饲养宠物者,视情节扣5分及其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十一)对于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以3倍以上罚款,另扣5分及其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十二)对其他违反《365体育投注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或《365体育投注学生宿舍管理量化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

第二条  宿舍卫生

(一)检查标准

整体要求: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死角。

1.宿舍内地面、墙壁、门窗无灰尘、无污迹、无痰迹,墙壁无乱画、乱挂、乱钉钉子等现象。

2.卫生间两池一桶、镜子、墙壁、地面、门窗玻璃干净整洁、无异味。

3.风扇、床下、书桌上下、台面、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4.阳台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随意泼水、往窗外倒水、扔垃圾等现象,房间无异味。

5.按照规定进行通风消毒,整体情况良好。

(二)考核要求

宿舍卫生每天应有值日生进行彻底清扫;出现不打扫或卫生较差等情况1次至少扣6分,出现打扫或通风消毒不到位等情况1处至少扣3分,被学校下发通报或领导直接指出不到位1次至少扣6分,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有特殊情况请事先报学院并由学院上报至公寓服务中心。

第三条  宿舍文化建设

(一)在不损坏宿舍内原有设施的前提下,对宿舍进行适当的设计装饰,设计体现出大学生宿舍文化或相关专业特色,风格健康向上、简朴高雅。严禁铺张浪费、过分修饰;严禁在墙面上乱钉、乱贴、乱画、乱挂。

(二)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及寝室文化生活,融生活与文化特色于一体;宿舍同学团结互助,积极向上。

(三)对于集体购买的书桌应该规格一致、颜色统一、摆放统一。

(四)1处不到位至少扣2分。

第四条  宿舍卫生检查办法 

(一)公寓服务中心检查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结果计入辅导员、生活导师考核成绩。

(二)生活导师进行卫生内务检查,检查情况及时与辅导员、学生反馈沟通,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学生内务和日常表现情况每周汇总报给二级学院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三)公寓服务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宿舍进行临时抽查或全面检查,结果记入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成绩。

(四)公共区域卫生由各公寓进行每天检查、每日评比,定时公布成绩,作为保洁员考核依据。

第五条  宿舍损坏公物赔偿办法

(一)学生分配到宿舍后,须签订《365体育投注大学生宿舍设备、设施财产承包协议书》财产损坏一律按协议执行。

(二)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按原价的1-3倍罚款;若公物损坏未查到责任者,由宿舍人员共同承担赔偿。

(三)损坏公物严重者,除赔偿外另给予纪律处分。

(四)损坏财物者要及时缴清罚款,罚款在管区老师监督下由社区中心财务室收取并开出收据,罚款主要作为公寓损坏公物维修费用。若拒交赔款,公寓服务中心将赔款通知书送达所在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督促学生3日内交款;逾期不交者,公寓服务中心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由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