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新专业申报及2026年本科新专业预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新增设置预填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44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5年工作要点,学校现开展2025年本科新专业申报及2026年本科新专业预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条件

各学院申请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有优势学科专业为依托,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和明确的专业办学目标,与校内现有专业有明显区分。

2.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符合学历、学缘和职称要求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3.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对专业的定性要求与定量标准,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二、专业设置程序及要求

(一)新专业申报

1.申报范围

2023年和2024年已进行新专业预备案5个专业

2.时间安排

  时间

任务

  负责部门

备注

 5月上旬

专业调研

 各有关学院

510前,对要申报的专业进行调研,并完成调研报告。

 5月底前

专家论证

 各有关学院

530日前,学院完成新专业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形成论证报告,全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6月上旬

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

 教务处

教务处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6月中下旬

修改与完善申报材料

 各有关学院

625日前,将申报材料定稿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6月底-7月底

学校报文,教育部平台填报、报送省

教育厅

   教务处

学校公示、报文,系统填报。

(二)新专业预备案

1.申报范围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自2024年起须对申报专业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计划于2026年申请新设的专业,请于2025年完成预备案工作每个学院原则上预备案1-2个专业。

2.具体要求

各学院可面向国家重大领域、新兴产业领域、区域发展紧缺急需领域等计划新增的专业,或整合、优化现有专业为新专业,填写专业设置预备案材料,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于62日前将预备案材料及学院论证会议纪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各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纸质版需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教务处将提交教育部系统进行预备案。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按要求按时将纸质版材料(汇总表、申请表、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新专业申报学院审批意见、预备案新专业信息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勤政苑610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yk6107@163.com。如遇政策变化,按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调整。

联系人:王丽芹,联系电话2905337


文件中相关材料见附件:


1.专业设置相关文件.rar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新增专业和预备案专业都需要填写).docx

3.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新专业申报)汇总表.docx4.2026年度拟申报新增专业预备案汇总表.docx

5.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意见表.docx

6.学院预备案新专业信息表.docx

7.新专业申报和预备案系统填报准备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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