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167号)(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鉴定结项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请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文件并按要求做好结项准备。
一、鉴定结项范围
1.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2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6号),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88号);
2.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1〕489号),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3〕334号)。
以上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
二、鉴定结项条件
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号)(附件2)要求,结项鉴定重点如下: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及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尤其是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鉴定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三、鉴定结项方法
学校建立项目鉴定委员会,采用专家会议评议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项目需提供鉴定结项书、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鉴定结项汇总表各一式2份(含电子版,附件3)。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
各项目请于2025年8月25日下午17:00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同内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yk6107@163.com。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0-2905337
附件:1.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pdf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