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院 | 学科 | 授予学位 |
1 | 物联网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工学 | 工学 |
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工学 | 工学 |
3 | 汽车服务工程 | 机械工程学院 | 工学 | 工学 |
4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土木工程学院 | 工学 | 工学 |
二、评估标准
以《365体育投注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商工教〔2019〕277号)为依据,重点考察生源情况、培养模式、教学资源、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保障、培养效果、专业特色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估程序
(一)学院自评(2021年11月15日前)
各学院成立专业建设评估工作小组,对本学院参评专业进行自评,按专业撰写专业建设自评报告,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给教育教学评估处贾延明老师。
(二)学校评估(2021年11月30日前)
教育教学评估处组织专家对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形式:听取专业建设汇报、审阅学院的专业建设自评报告、查阅资料、考察教学设施、召开座谈会等。
(三)结果反馈
学校以文件形式公布评估结果,召开专业建设评估反馈会,反馈评估意见,提出整改要求。
(四)持续改进
各学院根据学校反馈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报教育教学评估处备案。整改结束后提交整改总结报告,学校将进行检查验收。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教育教学评估处存档,一份存学院备查。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65体育投注本科专业建设自评报告(模板)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