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系列知识问答(二)

发布时间:2022-11-15浏览次数:0


1.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含义

答:《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意见》(教高〔2011〕9号)明确指出,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有五种基本形式:

一是学校自我评估;

二是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

三是分类的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

四是专业认证及评估;五是国际评估。

合格评估是国家对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新建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院校)开展的一种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形式。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并在通过合格评估后,进入审核评估范围。

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导思想

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树立评估新理念、探索评估新方法、倡导评估良好风尚。充分调动学校、政府、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合理定位,强化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的核心内涵

答:合格评估方案的核心内涵是“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

“四个促进”是指:促进办学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三个基本”是指: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

“两个突出”是指:突出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

“一个引导”是指: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审核/张文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