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现代艺术学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2024-12-28浏览次数:10

为积极响应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提升学院教育管理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12月27日,教育与现代艺术学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专题学习会议。院长赵传江,党总支副书记骆诗霞,副院长李娜、唐文宝及全体教师参加了此次学习。

赵传江院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进行了详细解读,从学位授予的条件、程序、标准到学位撤销的情形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赵院长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对于规范学位授予活动、保障学位质量的重要性,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与现代艺术学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学位授予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次学习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也为学院未来的学位授予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遵循,是学院深化学术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为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教育人才、艺术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王玥 图/曹书昭 审核/毛艳青、赵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