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机室使用与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2-08-17浏览次数:0

实验实训中心微机室是学院培养、锻炼学生的一个重要实习场所.为最大效率地发挥机房的使用功效,延长使用寿命,同时为保证计算机安全运行,维持计算机教学的正常秩序,让教师、学生能在干净、整洁的环境中工作、学习,并养成一个良好的文明学习习惯,培养出高素质学生,特制定以下微机室使用与管理条例:

一、教学计划内的学生上机,须在学期初把这学期上机计划交教务处审核,最后交实验实训中心实施。

二、非教学计划内的教师和学生或校内其他人员要求上机,都必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填写《上机申请及任务通知单》,经教务处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实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上机。

三、校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临时使用微机室须经院办核准,并按学院有关教室场管出借条例规定办理上机申请手续。具体上机时间请与实验实训中心协商。

四、进入微机室后请自觉保持安静、整洁,不要喧哗嬉闹不可在微机室内钦食、吸烟。

五、本微机室所有电脑都己经联网,上网时必须遵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六、进入微机室后应按照机房管理员的安排使用电脑,未经许可不要随意挪动、调换电脑设备(耳机、键盘、鼠标等)、禁止使用自带磁盘、耳机等电脑外部设备;不能擅自拷贝安装软件、删除原电脑中安装的软件或随意更改操作系统设置等。

七、实验需借用耳机、摄像头、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的,必须凭有效学员证明到机房值班室登记:如有损坏机房设备的,应由责任者照价赔偿。

八、外来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微机室,非工作人员谢绝擅入网络中心。

九、微机室应保持至少两支灭火器(非干粉式),确保防火安全:徽机室关门时应切断除交换机、服务器外的其他用电设备的电源;严格做好微机室及相关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

十、以上条例解释权属学院教务处和实验实训中心。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造成后果的,视后果轻重由学校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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