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转借。一经发现,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1、图书借阅数量与期限表
读者类别 借阅册数 续借次数 续借期
教师 15册 1次 30天
学生 5册 1次 30天
2、续借
教职工、学生读者,所借图书期满时,如无人预约可续借一次。续借图书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停借,所借图书到期之前办理,续借时须携带图书证和图书到借书处办理手续。续借期自图书到期之日算起共30天。如其他读者有急需,本馆有权调回续借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