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结算,经财务处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校园一卡通”银行卡内。
三、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四、学生“校园一卡通”银行卡切勿注销;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至学生处和财务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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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