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妇联)工作职责
工会是负责全校工会日常管理工作的群团部门。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党政领导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贯彻落实校党委及上级工会决议,围绕学校总体工作思路及中心工作,制订并落实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会开展工作。
(3)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动员和组织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教职工队伍建设。
(4)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深入基层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校领导反映有关情况;根据《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办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做好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6)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8)指导好妇女职工委员会工作 ,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教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青年教职工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9)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理工会财产。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长江路校区勤政苑楼二楼